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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稅金的問題
拿到的打工工資,有時是已經扣了所得稅的。 稅金制度是因國家和社會體製而有很大的差異。 以下簡單的說明日本的稅金制度。
關於打工的稅金有兩種類:即國稅和地方稅
從打工的工資扣的稅金是稱為所得稅的國稅。 僱用的公司或商店代替本人向國家(稅務局)繳納的。 依工資額的不同所得稅的金額有差異,如果翻譯等的話,普通要扣總額10%的源泉所得稅(住在日本1年以上的人)。 住在日本不滿1年的人或1次拿工資超過100萬日元的人要扣20%的源泉所得稅。
支付的所得稅的合計額被送到所住的市鄉政府部門,以納稅額為基準,另外要繳都道府縣稅或市鄉村稅等地方稅。
國稅是以年間總收入來最後確定的
向國家繳納的所得稅,在每次領工資時已經從工資扣除了,但確定最後的稅額要依1年之間領取的總收入額。 在每年的2月16日3月15日之間,自己申報扣除必要支出經費的年間總收入(課稅對象額)的稅額,根據申報比已經付的稅額(源泉徵收所得稅)多或少,再決定最後的稅額。 這稱作所得稅的「確定申告」。 辦確定申告,如果已繳的稅金比應繳的稅金多的時候,可以被退還(還付)。
在每年的2月16日3月15日,到所住區域的稅務署辦理「確定申告」
「確定申告」是在管轄自己所住的區或市鄉村的稅務署進行的。 不知道稅務署的人,到區或市鄉村的政府部門詢問。 申告的方法是到稅務署拿所得稅的確定申告用紙,記入必要事項再上交的,第一次的人或不清楚填寫方法的人,稅務署的擔當者會給指導,請拿「源泉徵收票」(請支付工資的地方發給)到稅務署去商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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